企业增资认缴怎么编写?
我们公司注册的时候,注册资本是50万,实收资本也是50万,后来做增资,章程修正案和工商备案的变更材料里怎么填写呢? 是不是这样填 股东会决议 召开时间2016年7月8日 出席股东情况 会议形成的意见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5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增加部分由股东XXX以货币形式于2016年7月8日前一次性缴足。
股东签章: XXX (加盖财务章) 年 月 日 然后去税务局缴纳印花税吗? 还有,我们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是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吗?那之前未分配利润是负数怎么办?
答:一、公司增资过程如下: 首先到银行存入增资资金(实收资信); 然后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最后持相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增资登记手续并在工商局网站上公示。 二、工商局网站公示材料如下: (一)申请书(需要填写公司基本信息、变更事项、变更理由); (二)股东会决议; (三)章程修正案; (四)董事会决议; (五)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补充规定;
(六)出资协议书;(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的要提供)
(七)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注册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 第一阶段的注册资本不需要实际到位,只是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写多少,就要在执照批准经营的范围内,投入多少钱。比如,一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元,那么就需要有10万元的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这10万元可以一次到位,也可以分期到位。 第二阶段的注册资本是需要实际到场的,也就是在公司注册成立一年后,必须将注册资本从账面上转出来,转入企业的基本账户。 如果企业不转出来,税务就不会认可企业已经投资了这么多钱,就会按虚假申报处罚。 关于增资时的账务处理,由于实收资本是50万,现在要变成300万,原来的负债表上应补充上150万的差额,即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150万元,贷记“实收资本”150万元。然后把“银行存款”科目的余额记入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