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内部转让是套现吗?
不是的,股份内部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涉及股权外部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故此,在公司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情况下,股东之间是可以相互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 但是,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存在一定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下列两方面: (一)、同意转让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外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法》第72条中明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通知了债权人。所以,如果股东想要转让自己的股权时,必须先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如果获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反之,则股东只能待获得其他股东同意思后再行处理。
(二)、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1条第3款、第4款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作了如下规定: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通知包括拟转让股票的数量和价格等。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仅供参考!) 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当一名股东想将他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他首先应该征得其他股东的意见。而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人发出的通知后,拥有是否购买的决策选择权。假如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人通知后30天内没有做出任何答复的,那么视为其他的股东已经同意转让,且同意按照转让人通知中的条款和条件购买所出让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