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违约金怎么定的?
简单的很,举个例子: 如果我签下你,合同中规定你的违约金为500万欧元,那么即使我没有给你签字费也没有给你转会费(注:所谓转会费是球队将球员出售给其他球队所获得的收益,这里不讨论这种可能),只要别的球队向你提供200万欧加100万欧的报价,我就不能将你出售给该球队。
但是如果别的球队给你提供了800万欧的报价,而我只支付了300万欧的费用加上签约补贴等(注:很多俱乐部为了引进某位球员会在最初接触时先支付一部分签约补贴,在正式引入该球员再支付另一部分,这部分钱不计算在转会费之中,因为不是一次性付清),那么在总价上我们就欠了对方500万欧,按照国际足联或者欧洲足联的条例,我们就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多支付的款项并附带一定的利息(通常每年6%-8%不等)。当然如果违约金设定为2000万欧,而别人只给了700万欧+100万欧的报价,那么我们依然可以以高于当初引进该球员花费的资金回购球员并带走他。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违约金并不是我单方面可以设置高的,当我和您签订合同时违约金设置高一点可以保障我在您决定离开时对我方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补偿(假设您加盟我来踢了一年,第二年您想走,那么违约金的金额等于我这三年支付您的工资+签约补贴+各种奖金等除以3再加上今年明年后年您即将拿到但是还没领取的工资和签约补贴等),而如果我方在引进球员时支付了高昂的转会费和签入补贴并且约定高昂的违约金,那么一旦球员离队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全部或部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