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另类投资?
2013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对所谓“高净值客户”(高净资产、高收入)的界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指出,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自然人,符合相关规定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可以认定为证券市场的高净值客户。 有专家对此解释称,这一规定主要是从财力上界定合适投资者,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不一定与其财力多少成正比。一些财富很多的人可能没有太多的投资经验,而有一些人虽然经济上不宽裕,但可能有很好的投资理念与经验。是否将此类人群界定为“合适投资者”,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但无论如何,通过上述方法我们大致可以判断出中国市场中“合适投资者”的人数约为总人口的6%左右。这些人在社会中所拥有的金融资产约占市场的7成以上,却只占了股票和基金等资本市场产品交易量的1/3不到。换句话说,7成以上的资金和1/3的交易量由不足总人口6%的人掌控着。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个人投资者往往只有资金量的概念,没有所谓“合适投资者”的说法。一个拥有10万美元的个人投资者和一个拥有100万美元的个人投资者被定义为相同类型的投资者,他们在任何资产类别上的交易都是互相影响的。比如在美国,即便是像沃尔玛这样的零售业巨头,其市值一旦受到质疑,也会导致股价下跌,影响到全世界每个国家的普通人。 相比之下,中国的金融体系仍然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个人投资者的规模和能力都还有待提高。证监会的这种做法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种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