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基金谁收?
首先,感谢各位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 您所反映的问题是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助残协会的性质以及捐款去向问题。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于1987年6月正式成立,2013年12月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住所变更至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 中国残障人助残基金会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慈善组织,成立于1994年12月,是由残疾人及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共同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公益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残联,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门。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无论是残疾人民间组织还是官方的社团组织,都不得开展或者变相开展商业经营活动,不得以举办经营项目或实体的方式取得收入。所以,无论是残友会的收入来源,还是福基会的收入来源都不包含企业捐赠。 但是,无论是残友会还是福基会都可以接受捐助人的定向捐赠,即捐助人可以指定其捐款用于某项具体事宜(包括采购物资、支付服务费、举办活动等)。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公益性事业单位可以按规定收取服务性费用。这些机构也可以收取一定的工作经费,但必须单独列账,使用公开,接受监督。 关于款项的使用情况,大家可以向相关基金会查询。也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协调;如果涉及到违法行为,则可以向有关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