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资征税与外地一样吗?
一样的,目前全国还没有实行差别化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45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及第三条关于建账标准的第(二)项规定:“个体户生产和销售的货物没有书面合同、不记账或者记账不规范难以查证者,应核定其所得额,采用定额征收办法缴纳税款;”税务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收入是实行全额征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渔业等生产的,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征、免征优惠,但必须单独核算应税项目。”对于外埠纳税人来京经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要单独核算应税项目,不能与其他项目混合核算。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函》(国税函[2009]361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种植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元,从事养殖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