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圈地贷款?
随着农村的发展,农村的房屋和土地已经成为不少村民眼中的“唐僧肉”,很多农民在拆迁前进行违章翻建,以期获得更多的拆迁费用。在农村土地上建房,只要经过政府审批,符合建房规划,建房合同经过国土局同意,农民自筹资金,就可以建房,这种房虽然不能办房产证,但是可以办建房证,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由转让。
因为这类房屋具有造价成本低、升值潜力大等优点,有不少农民靠出租这类房子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的农民朋友就想用这类房做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投入其他生产项目,扩大收入来源。
目前这类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尚无先例可循。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除非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比如有地上物的乡镇、村企业用地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得单独设定抵押权,用这类房子做抵押物,其宅基地部分不能单独作为抵押财产,也不能单独拍卖、出售、转让。
如果用这类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必须由当地房管部门确认这类房可以交易(有的城镇称这类房为小产权楼,这类楼上虽然没有大产权,但是有国土局签发的建房证、村镇规划办公室的规划许可证,这类房在本区域可以自由交易),银行可以依据担保法的有关条款办理这类房的抵押贷款,由银行与借款人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所建楼房本身。房管部门依据抵押合同为抵押楼房办理他项权利登记(相当于大产权的房产证),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供贷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贷款申请书。借款人应当详细说明贷款用途。如果贷款金额较大,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有足够代偿能力和担保资格的第三方做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