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火葬吗?
美国崇尚人权,宗教自由,死亡处理事宜亦是如此,各地方法律虽有不同,但大体相差无几,尊重死者生前遗愿,家人自由选择。在美国,火化与土葬同价甚至便宜,原因在于殡仪馆收取的丧事服务费、灵堂布置费、骨灰盒等费用低廉,租用教堂做追思会不收费或只收取象征性费用(在教堂正厅举行追思会费用不高,若在侧厅则要几千美元)。
在美国,只有当医生证明死者确系天年并开具死亡证明之后,才能火化。若死者生前没有表达过自己身后如何处理的遗言,则视死者的医疗保险类型而定:若是"老人法"(medicare)之受益者,一律实行火化,免费送骨灰予死者家属;若是"穷人法"(medicaid)受益者,或者生前无医保,则按各州政府规定处理,有的土葬,有的火化,总之免费处理后,家 人若想索取骨灰或灵柩必须自付费用。政府负责的安葬一般不提供墓地,只负责埋在公用墓场或存放于公共骨灰堂。有媒体曾报道说,在美国穷人死后政府免费送骨灰盒火葬,这其实是误传,真正的原因是穷人享受政府的"穷人法"医疗福利后,死后政府负责免费安排火化。
在笔者的华人生活圈中,死于年迈的70岁至80多岁老人多选择火化,土葬的有十几岁的华人少女(死因是溺水)和意外死亡的50多岁华人中年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