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业绩好吗?
2010年上市,当时股票代码603908,因为股改时引进了新股东,导致原来老股东的利益受到了损失,于是发起诉讼,要求撤销增资扩股协议及相应分红方案,该案经二审判决后由最高院裁定驳回,确认了该增资扩股协议的法律效力、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同时明确表明“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股权代持协议作为合同的一种,其效力和处理均受《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2013年,原股东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公司向原告支付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分红款720万元并退还股本450万元,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2015年,原股东又提起第三项诉讼请求即请求判令被告返还资金人民币450万元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法院以超出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范围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5年,因公司不履行披露相关信息义务,证监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公司因此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裁判文书可在大案要案类中查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