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后如何入股?
1.首先需要明确,“先出资”、“后出资”“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等条款都只在公司设立时的章程中才有意义;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这些约定将不能起到任何作用。 2.如果A希望以1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30%的股份(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万元),那么A首先应当将10万元人民币注入至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账户(这个钱是不能随便动的,否则就会构成抽逃出资);同时,A与B就需要共同到工商局去修改公司章程,并重新领取营业执照(因为注册资本发生了变更)——这个过程就属于增资扩股了。不过增资扩股不需要经过审计和评估程序。 当然,在上述过程中,A也可以与B通过其他方式安排,比如协议,或者新的章程规定,达到同样的目的。只不过这样操作就涉及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讼争。
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在设立公司时,各方就以书面形式约定好出资的时间、数额以及方式(是否实缴还是认缴),同时在章程中予以确定,并让股东依据上述约定和章程规定完成相应的手续,最后拿到工商局的设立登记通知书。这样的话,后续的操作就变得非常简单了。
以上只是对一般公司设立过程进行了简化处理,如果还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涉及外资的公司、投资公司等,情况又要另当别论了。建议各位投资者在实施增资扩股前,向专业的人士咨询清楚,以免引火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