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有破产吗?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但是,进入21世纪后,国家多次出台文件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其中,在2020年5月18日,最高法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第3条规定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应当注明提供人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被执行人确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裁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按其报告价值的比例分别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也就是说,当个人欠下巨额债务,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仍然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可以裁定债务人(公民个人)破产。 债权人申报债权之后,如果查不到债务人名下财产,那么法院会告知债权人相关程序性权利,并且做出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裁定。这个裁定送达后生效,就产生了法律上的破产宣告。
当然这里说到的债务人必须是公民个体,而且必须是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才能提出申请,否则就不能受理。同时,也要符合破产条件中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符合相关规定。另外,还需要提供担保;如果没有提供担保,那么在申请人破产的同时,被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反请求,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不过,如果债务人确实无能力还债的话,法院裁定破产之后,债权人也只能自认倒霉,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再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如果债务人虽然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或者通过积极管理、变卖债务人的部分财产能够清偿部分债务的情况,则不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法院就不会判决债务人破产。这时,债权人就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实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