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阳台多了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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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开发商而言,“增建”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建房字[1995]517号)的规定,公摊部分由以下两部分构成:公共走廊、过道、门厅、前室;按房屋买的面积算,这部分都是应该包含在内的,不存在增加的情况 除非你买的是毛坯,自己装修的时候,把楼梯给封闭了 二,“少建”情况比较复杂 根据建设部令第87号发布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商品住宅同时应当提供具备以下条件的保证书: 可见,“少建”有如下几种可能:

第一,规划许可证注明有公共通道,但实际没有修建,这种情况属于违规建设,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第二,规划许可证注明有公共通道,但是只修建了一半,或者只修建到某个节点,这种需要补建的 第三,规划许可证注明公共通道和架空层,实际上都修建了,而架空层又作为房屋面积出售给了购房者,这个就属于违规售房 第四,架空层未修建,而开发商将其当作公共通道修建了,这种情况就不好说了 三,题主提供的照片看不出有没有柱子的存在 如果真有柱子存在的话,那肯定是违规建设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整改 四,关于飘窗和阳台是否计入销售面积的问题,请参阅以下文件: 五,关于公摊的面积,请参考: 六,关于赠送面积的法律法规以及各地判例请参见以下资料: 你也可以百度一下关键字: 【山东巨野碧桂园 违建】 【广东茂名碧桂园违建】 【广州增城碧桂园违法改建】 目前为止查到的信息只有以上三个案例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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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答主

先放结论,这个户型的交付是合格的。 问题描述的不清楚导致题主有误解了。 首先,在买房的时候你看到的户型图中没有这个承重墙(柱)对吧?

第二,从施工图纸来看该处的房间应该是客厅。第三,如果客厅改成卧室了会有梁或者异形柱来支撑。 综上三点来说,这种户型是不违反建筑规范和合同约定的。 我也曾经遇到过类似情况,但是不是这种情况,所以不能胡乱评论,毕竟我也不是设计师。 但是我觉得应该不会有问题。 因为开发商在设计的时候肯定是有考虑过你的需求才这样设计的呀!难道他没考虑到你会觉得不舒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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