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多少岁退休?
26日《解放军报》报道,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正式印发了《高等学校教师任职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就高校师任职的基本条件及实施工作,形成了部门意见一致的意见,并已正式提交报送中央人事部门。 根据征求意见稿,高等学校老师的基本任职条件包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具有承担教学科研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素质和本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做人谦虚诚信,团结同志,待人礼貌,工作热情,讲究效率,服从组织分配,自觉保持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具有博士、硕士以上学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一般不超过15年;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的需要,等等。
征求意见稿还对高校分两类四类进行界定,并规定担任系(教研)主任、副书记,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必须具有5年以上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高校可自主确定教师和行政管理干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起算时间,但教龄和校龄最低年限不得低于5年。 高校聘任教师、科研主任以及教学科研团体负责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对于一线教师如何界定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一线教师是指在教学工作岗位直接对学生开展教学、实习、实践工作或在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领域业务工作、具有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一般不包括在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
教授或副教授岗位设置实行聘任制,首次聘任原则上在相应岗位任职时间不低于3年。学校应根据人员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职责范围、工作表现等情况,综合考量,科学考核,合理配置相关的教学科研岗位。在紧缺专业或国家急需的新建专业,可设置兼职教授、副教授岗位。兼职教授、副教授一般在相应岗位任职5年以内。 特别优秀者任职期限可以不超过8年。学校对担任兼职教授、副教授人员可适度提高考核要求,强化竞争、评选措施,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任务重的,可以解聘。
至于教授和副教授的退休条件,征求意见稿则规定:对于正常退休者,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教授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在培养下一代工作中贡献较大者,退休年龄65周岁。曾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过长篇学术论文或在科研工作中作出过有重大贡献的教授、副教授,对国家对人民有重大贡献者,退休年龄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