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何时补发养老金?
1、从2016年起,北京已经开始为企业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了 2月29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北京市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起,为本市城镇企业退休(离)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国务院决定继续统一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北京首次公布具体调整方案。 根据通知,本市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企业(含离退休)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的参保人员;实行社会保险基金统一征收和管理的地区,调整范围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的地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也可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的医疗费报销问题也有规定:按照《关于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发[2014]38号)执行,即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由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不再区分当年缴费年限长短。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连续调整了多波养老金,2015年的养老金调整是继2014年并轨后的第二次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同涨。 今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提出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同时,将研究制定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我国养老体系将由现行的双轨制转变为单轨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有望提速。
2、到2017年春节前,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2017年1月20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批准了市政府提交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完成情况的报告》。 在过去的2016年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履行职能,全力抓好落实,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
三是人才工作和劳动关系工作进一步加强。
四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五是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深入。
六是完成市人民政府为群众办的19件实事。 目前,我市已顺利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建立了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年底前,我们将研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力争用两年时间全面解决体制遗留问题,实现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