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如何区别洗钱?
根据金融犯罪调查(FinCEN)的定义,所谓“洗钱”是指为了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资金合法化,而对财产进行转移或隐瞒其来源的行为。 “洗”是表面现象/目的,“钱”是真实存在且被隐瞒了的实质。 虽然洗钱通常与毒品交易、走私和恐怖主义活动等非法活动有关联,但是任何类型的犯罪活动所得都可以通过洗钱来洗白。
个人和企业可能会采用多种手法来进行洗钱,而且洗钱过程可能涉及众多人员。这些人员可以是主动的帮凶,也可以是毫无知觉的被利用者。 例如,在从事跨境交易的金融机构中,往往有负责审核的人员,他们需要验证客户提供的文件是否真实有效,并且要对资金流向做出合理的解释。
然而,有些洗钱者善于编造故事,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欺骗那些本应尽职的银行工作人员;而且,很多时候银行职员出于对不明来源资金的忌惮不敢多问,于是便给这些洗钱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再比如,犯罪分子得到一笔不干净的钱后往往会将其投入到某种经营活动当中去,这时他们就需要一个代理人帮助其完成注册公司、投资等步骤,而代理公司的出现给了洗钱者新的机会。
只要这些步骤完成了,无论其经营是否真正成立,最终都是能够将这笔不正当的收益显现出来的。
当然,最常用的洗钱方法还是将赃钱融入正常的经济体系中,也就是将这笔钱打入某一个经济领域内使其成为其中的一部分,这时就会引起价格和供给的变化。 例如,当某地区发现大量现金涌入并大肆兴建建筑工程时,当地央行势必会进行调查。若调查后发现这些巨额资金来源于非法活动,那么这些建设工程的利润就构成了洗钱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