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如何转移财产?
1、婚前转移婚内资产,比如把房子过户到父母名下或者朋友名下再买回来; 2、提前转移公司资本金和账户资金,减少未来分红数额; 3、通过债务纠纷、离婚诉讼等法律途径转移资产 4、利用不同地区税率差别大做文章。在税收较低的地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把企业注册在当地,让当地成为经营中心,然后把资本金投入到这些低税地区的企业中,实现少缴税的目的。
5、在境外注册离岸公司,将财产转移到离岸公司在境内进行投资,再通过关联交易将财产转移到自己或近亲属名下,以达到规避税款的目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获取的收入,应当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取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虚假合同并在境外实施的无商业实质的融资行为,应视为非法手段取得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居民企业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自然人股东,作为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明星们通过以上方法转移资产是行不通了! 不过,如果这个“明星”不是普通人,而是普通百姓眼中的“明星”——偷税漏税的“明星”的话,那还是很有用的…… 因为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对两高一部《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其中对于贪污罪、受贿罪等涉及财产性罪的量刑标准进行了细化,并明确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营利活动,涉案数额较大,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情节严重,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