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要求上6险吗?
北京目前执行的仍然是98版社会保险制度,只有五险没有公积金。 据我所知的社会保险有2种征收办法:一种是按月征收,就是每月由单位按照规定缴纳,个人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另一种是按年一次性征收,单位在每年1月份的时候按照职工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来计算应缴纳金额,然后多退少补。无论哪种征收方式,最终都是计入社保基金统筹账户。也就是说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如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五险一金,则企业和个人均按规定的比例将钱存入指定的银行,并按规定交纳相关的费用。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并直接进入医保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
《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费”“计划生育费”等等。 社会保险作为国家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参加)、福利性(缴费标准低,待遇水平高)、互济性(个人缴费与用人单位缴费以及不同人群之间相互调剂使用)。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提供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无论是新入职的员工还是已经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职工,企业都应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这是企业的法律责任也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如有员工发现企业不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应该及时提出,通过法律手段让企业为自己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