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州长市长哪个大?
如果只看行政权利的话,中国实行的是市管县的体制,所以县级政府的头头即县长、县市委书记权力很大;而市级政府是市政府,市长是全市行政权的最高代表(除非像北京那样设立的是党组书记),所以理论上市长权力大于县委书记,但实际情况非常复杂。 首先,市管县体制并不是平等的上下级关系,而是领导关系,所以市长对各县(区)的领导拥有任命权,同时上级党委对下级的领导班子具有整体考核评价权,在干部任免权上上级可以越过下级直接向同级部门调动干部;
其次,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城市的财政收入要高于所属县(区)的财政收入,于是部分城市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比如有些城市建立了开发区并赋予其一定的经济权限,这些经济权限的分配由当地城市党委政府自主决定,而一些效益好的企业给地方带来的税收是非常可观的,这种税收一般归各地市级财政部门管理; 最后,我国还有一类特殊的市,它们是计划单列市。这类市的经济自主权相当大,因为它们不像其他地级市一样依赖中央和省级财政,自己就可以搞到很多钱,比如以前青岛的崂山旅游风景区就是划给青岛市直管的,因此那里的收入都归青岛市财政;
另外,我国的税收政策是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也就是税收必须归当地财政局管辖,因此作为地级市的区委书记只要把财政管住了,基本上就掌握了当地的行政权。 而县级政府主要是执行上级政府的政策,没有多少实际性的创收手段,财政主要靠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所以县级政府的财权很小;而且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穷的地方往往财政压力过大,富的地方则能够腾出财力来反哺上级政府。 所以从权力结构来说应该是,直辖市和较大的城市的市委书记>省会(首府)市委书记=地级市委书记,而最小的县(区)委书记相对最弱。当然,如果考虑到现实中的诸多限制条件,这一点点差距其实也没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