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基金是什么意思?
“自有资金”一般指法人或组织的自有资产,不包括负债和权益,与“委托资金”相对应。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并进行专门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条规定,“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五)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五条指出,“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由国务院证监会监督和管理。” 所以可以总结道:私募基金是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主要进行股权投资或投资于证券市场,并实行独立运作的管理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非公开”、“定向发行”和“独立运作”。这决定了它的主要参与者是机构投资者和个人高净值用户;主要的投资领域包括创业企业早期投资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而且基金成立后需要独立的运营,在管理过程中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另外,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个概念叫“合格投资者”。根据《办法》第四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人民共和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尊重社会公德,承担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第十一条指出,“下列投资者属于合格投资者:(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三)基金管理人;(四)保险公司;(五)融资性担保公司;(六)国有企业及其职工;(七)金融类企业;(八)其他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基金业协会规定条件的投资者。” 第二十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备案,除符合《登记须知》有关条件之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三)有明确的投资策略和投资方向;……”只有同时满足合规性和专业性要求的投资机构才能被称为真正的“合格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