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字属什么生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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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字的左半边“示”,“示”字有四个含义:神灵、向别人表示、给……看、教。其中前面两个指“示”给别人看的意思,多用于书面语。 如《礼记·檀弓下》有言:“丧服不知,则问父兄,父兄不行,则问老师;尊卑先后,虽有所失,阴阳尚称,其义一也。”其中“阴阳尚称”的“阳”字是“示”字错而用之的形声字。

再一个例子是《国语·周语中》:“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献艺、献善。”“公卿至列士”的“列土”,也是“示”字形的形声字,这里把“列”当成了偏正结构的名词。 最后一个“示”的意思与现在类似,是指“给人看”的事物或符号,这种形式的“示”现在还在使用。

上面都是“示”作指示义的例子,“示”做这个意义使用时,后面跟的都是名词或者是带有名词性质的成分,因此也就形成了以“示”为偏旁的字,大多为名词。 但是下面要讲的“贻”字就不属于这种情况了,因为它的本义不是指“给予(人)”,而是指“遗留”(东西)。

从甲骨文来看,“贻”字上半部是个“食”字,下半部像双手捧着食物的样子,合起来就是“给人吃东西”的意思。所以“贻”字最早是指用手捧着或者端着进食,也就是请进、让进之意。

西周金文中“贻”字写成“匜”,形状像个“盘状托盘”,而且常常是成对出现的。战国文字“贻”字变成今天的写法,字形就像在“盘状托盘”里放上食物的形状,表示“盛在盘子里送进去的食物”。 秦统一汉字后,“贻”字最后定型,一直延续至今。

不过,到了东汉时期许慎编撰《说文解字》时,对“贻”字的解释却是这样写的——“贻,赠送也。从口,意声。”也就是说到了东汉的时候人们已经认为“贻”指的是口里的食物递进了肚子里,而不是指从手里捧给别人的食物。

后来“贻”引申出“遗”的意思,表示“丢失”,这时候的“贻”字还常常带上“者”字,组成“贻者”、“贻亡”等词语。 “贻”字由“遗失”义再引申出来现在的“贻笑大方”一词,意思是“让别人笑话”。这时的“贻”字仍然保留“失”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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