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包括厂长吗?
不包括,在企业中行政领导不属于职工范畴。 企业职工一般是指企业所有的(雇佣)劳动者。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只限于企业职工。不过,随着社会法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多样化,其范围正在逐步扩大,如公务员、律师等从业人员也被纳入了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具体见《劳动法》第二条。 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除了职工以外的所有人员都被计入生产人员,计入生产人员的非职工人数在统计上叫“离休、退休费支出”项目,这部分人在计发工资总额时是没有的,因而导致工资总额偏低,一直要到离休、退休后才能发放的费用都被计入生产费用。现在这一统计方法已经取消了,但概念保留下来并延用至今。
目前,我国关于职工的概念主要参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知》第1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工作;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