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红要缴纳什么税?
先和大家分享一个好消息!12月29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5个省市和两个园区开展跨境金融创新试点,支持稳外贸稳外资。 具体来看,五个省市分别是:广东省(含深圳市)、辽宁省(含大连市)、山东省(含青岛市)、重庆市、陕西省;两个园区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政策提到,要在更大范围完善跨境投资政策体系,优化跨境投融资管理流程,加强风险防范,切实支持企业实现跨境投资和融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走出去”。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外汇管理局第一次通过跨境资金管理办法为海外投资项目“松绑”。 早在今年7月份,国家外管局就下发了《关于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为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这意味着未来我们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既可以通过自有资金进行境外投资,也可以运用海外发债等方式进行融资。
此次新政策也有多个值得注意的细节。首先是在试点地区上,除了包括深圳在内四个原有跨境金融改革试点区域之外,又新增了陕西和重庆两个地方,试点区域的覆盖面得到了扩大。其次,政策的实施对象是“合格投资者”,这一设置与国内股市不同,充分照顾到了国际投资者的需求。最后,试点项目的投资领域将放宽到除房地产外的所有领域,这一点与国际惯例接轨,将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大的空间。
当然,在实现全球配置资源的过程中,税收一直是横亘在全球投资者面前的一大难题。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为例,由于现阶段各国税务制度各不相同,企业在跨国投资时往往面临复杂而繁琐的税务问题。
不过,近年来许多国家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为企业“走出去”扫清了税务障碍。比如去年11月份,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新的立法提案——《防止跨国公司逃避纳税协定》,限制企业将利润转移至低税或免税地区。 一些国家为了吸引外资,还推出了税收优惠待遇。
比如此前我们提到的英国,为鼓励海外公司在其境内设立机构并从事经营,对符合条件的公司给予税务减免优惠,最高可达其税前收入的10%。而澳大利亚对新成立的公司或新迁入的公司,若满足条件也可获得4年免缴公司的所得税,并在之后4年内按20%的税率缴税。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深入和中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进行跨境投资。而在政策的加持下,这些企业的境外经营将更加规范,同时也能享受到更多税务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