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结构化投资?
“结构性产品”概念的提出 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指导设立了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中期借贷便利(OMN)。其操作目的是为改善流动性结构,即投放长期资金。从操作方式上看,与央行此前推出的抵押补充贷款(PSL)类似,但用途更为限定,只能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此后,人民银行不断推出结构性政策工具,包括定向降准、再贴现、SLF以及OMN等。这些政策工具的共同特征是通过间接手段调节市场资金供给结构和利率。因此我们称这种金融政策为结构化金融政策。与之对应,根据政策作用对象的不同,金融政策可分为总量政策和结构政策两大类。
广义的结构金融政策可涵盖所有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我们这里讨论的概念是狭义的结构金融政策,主要指围绕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提出的政策措施。
自201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内学界和实务界一直致力于寻找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下,能够实现这个目标的路径主要有两条: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让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通过市场价格发现和传递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
二是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主要是运用公共权力调节市场主体行为,如通过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引导民间投资和经营方向,或通过信贷配给和市场准入限制等方式激励商业银行放贷。 我们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更加确立。同时,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效应也在逐步显现。结构性金融政策应该是在这两条路径之下展开的政策安排。
为了便于研究,我们将上述两条路径分别称为市场导向型政策和政府干预型政策。其中,基于市场导向型的结构金融政策又叫市场配套型政策,主要包括促进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建设信用信息系统、推动发展各类市场特别是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特别是完善利率市场化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