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是政府的吗?
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看,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属于政府序列。但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独特定位又使得其具有不同于其他政府的属性。 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对中国央行的政府属性的认定主要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委员会由国务院领导人担任召集人”以及该法第四十六条“国务院成立存款利率和汇率定价委员会,具体决策机制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条关于人民银行的性质为“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方针、政策、计划并监督执行过程的机关”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显然属于国家机关而非企业或事业单位,更不是市场主体。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条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包括“研究提出货币政策主张并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列举了人民银行的八大职责,其中第二项就是“制定和实施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些职责都具有公共政策的属性。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家国际经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