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折旧资产?
折旧是对于已经发生的成本或投资通过多次记账而分批摊销计价。在我国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形式是提取折旧,而提取折旧要遵循以下原则:
(1)折旧的计提范围应是企业实际使用并在技术上处于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包括季节性生产和修理的固定资产,虽然未用在技术上也具备使用条件的固定资产。但已提完折旧继续使用的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2)折旧的计提应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至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止。
(3)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其折旧年限。因此,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年限也是可以改变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想延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