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赛是以什么为内容?
这个就涉及到竞技项目分类的问题了,现在国际通用的运动分类方法是奥伦多•斯洛维奇等人于1992年提出的,将竞技体育分为体能类、技能类和心理类等三大种类,再分别进行细分。 这里我引用的是《体育统计学》一书中关于项目的分类方法(因为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统计教材之一),本书作者是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著名体育统计学家,曾主编过IEEE的《生物信息学手册》和《医学统计手册》。他的这项研究得到了大量的实验数据支持,因此这种方法也被广泛使用。
作者认为,一种运动要是想被列为正式的比赛项目,成为“运动员”,那么它就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中的至少一个: 有足够的参赛者; 参赛者必须具有相当的水平; 比赛的结果必须有明显胜者; 至少有60%的参赛者在一定时期内参加训练和比赛; 至少在两个不同时间参加过同一项比赛的竞争。 如果没有以上条件的运动就不能被称为“职业(professional)”或“正式(formal)”的运动,而只能属于自娱自乐性质的娱乐活动。
以我国为例,象棋、桥牌、围棋这些棋类就算是有足够参赛者也有很高水平,但它们的比赛结果并没有明显胜负,所以很难成为正式的体育运动项目。 而中国象棋在国际上影响力最大,已经多次被作为奥运会表演项目出现在奥运会上(虽然奥运会上表演项目并不计分),这说明它的第一个条件是符合的。至于第二条件——参赛者的水平——也是显而易见的。
而跳水、体操、举重这些在奥运会上夺金的项目就不必多说了吧…… 所以题主所说的羽毛球、乒乓球应该算是“运动员”项目,游泳当然也符合,毕竟作为世界第一水上体育运动,游泳项目在奥运会上的竞争非常激烈,而蛙泳作为其中一项成绩较好的竞技项目自然入选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