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金收益要交税吗?
香港公募基金的分红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分派现金红利(大部分是分派给在管产品),另外一种就是资本利得(即卖出所持证券的收益)。对于这两种收益是否征税的问题,之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因而产生了不少的争议。 为此,香港于2018年通过了关于《税务条例》修改的建议,对公募基金的收入征所得税的问题上明确了相关规定。具体参见香港财政司司长2018年6月5日发表的《为公募基金行业制定税收制度的建议》。
根据该规划,香港政府将为公募基金设立单独的税务代码,以方便征收管理工作;同时,对于符合一定要求的基金,其收入可以免征所得税,而其投资所得将享受香港税收优惠制度,如股息免纳利息税、合资格企业或项目的盈利免税等;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基金,其收入将按照15%的税率征税。
除了上述对公募基金征收所得税之外,此前,香港还对某些私人资产管理业务征收17%的所得税。考虑到公募基金本身公开交易的特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缴纳此部分税款。只有当基金经理人运用未公开信息的策略来获取超额回报时,才可能涉及此项税款。
因此从整体上看,对于合规经营的公募基金,其收益一般不会受到税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