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审批改备案吗?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外商投资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已经改为市场监管总局,实行登记制度;而外汇管理部门的外汇行政许可事项也于2014年全部取消,现行规定中只有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部、商务部核准或备案的管理办法。
也就是说,目前外商投资已经不需要商务部审批了,符合规定的报工商登记即可。 但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的企业组织形式仍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和股份有限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两种。 而这两种企业形式又分别对应的是我国公司法下的两种特殊股东:法人股东和外资股东。前者不缴纳所得税,后者需要按照资本项目下缴纳0.05%的预提所得税。同时,作为外资企业还要遵守关于外资进入特定行业和领域的特别规定。 所以,随着改革的深入,未来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准入可能都会进一步放开,外商投资的自主权会得到更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