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属什么五行?
“火”是象形字,甲骨文、金文的“火”就像火焰的形状(如图所示),篆文进一步将火焰的形状简化成三横。小篆的“火”像火焰燃烧时产生的一股白烟;隶楷变写成“火”,形体虽然简化了,但是仍然可以看到火焰的形状;楷书则完全将火焰的形状简化掉了,变成了一个点画。 许慎《说文解名字诂》:“炎,灼也……”也就是说“炎”和“火”的意思相近。因此从字源上看,“郎”属于“火”或“炎”的范畴。
关于“男”的本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如姬人然也……古男字皆作男,后世或加女省,故男不能别男女也。”“男”是一个会意字,由“田”与“力”两部分构成。从字形上来看,“田”代表男性从事农耕的特点,而“力”则象征着男性的气力。“男”的本义就是“男人”,而不是“男子”!那么为什么要用一个表示男子的“男”来指代所有的男人呢?这是因为周朝实行封建制,男子有封地才有资格称为“公侯伯子男”,没有土地的平民一律被称作“庶人”或者“野人”。所以,当时的男子除了贵族之外,大都是农夫,他们和女子一样都在田里耕作,因此以“男”代指所有的人就无可非议了。
可见古代并没有把“男”与“女”对立起来看待,无论是《周易·系辞下传》中的“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还是《礼记·礼运》中所记载的理想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都没有把男女视为对立的两个阵营,反而是一直强调男女的共同性以及相互间的依赖关系——正如《尚书·泰誓上》所说:“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意思是说母鸡是不打鸣报晓的,公鸡打鸣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母鸡替公鸡打了鸣,那么家庭就要败落了。由此可见古人并不认为男性比女性高贵,只是觉得女人代替男人工作,不利于社会分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