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能办抵押贷款吗?
购得新房需要抵押办理贷款,应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收入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若是有共同申请人的,还需要共同申请人同时到场在申请书及相关申请资料上签字。
经贷款银行调查、审查、审批通过后,购房人与贷款银行及担保公司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且办理抵(质)押担保及还款划款等有关手续。
若申请的额度超过规定比例部分需同时与承办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补充合同”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在办妥上述手续后,承办银行向贷款人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下达“住房公积金贷款划款通知书”。等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收到承办银行下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划款通知书”的4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承办银行贷款一并汇入承办银行。
贷款银行在收到公积金及银行贷款款项后,并在“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上签注划款通知日期和汇出金额后,将汇款回单寄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时向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借款凭证”,并将资金划入售房单位(或售房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