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之前婚假几天?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年满24周岁,男年满25周岁)的,除享受上述假期外,还可再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合计可以休假18天。
(二)生育假: 女职工分娩后,凡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男方陪产假:在女方生育期间,男方享有陪产假权利,具体天数各省有不同规定,比如: 甘肃:夫妻结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女方生育第一胎时,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下列优待: ①休息十四日,并如数发给工资等一切劳动报酬;
②放假期内,单位必须安排劳动者进行必要的产后健康检查。 ③对从事艰苦工种或暂时缺乏劳动力的职工,给予适当补贴。 ④对独生子女父母,每年给予双方各十天带薪护理假; 对非独生子女父母,每年给予一方五天带薪护理假。 广东: 根据原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无论城乡,无论是否经商,均可获得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在享受以上奖励基础上,还能再获得延长产假、生育假、节育假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