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对局中谁赢谁发球?
“乒乓球比赛规则”之“发球制度”条款是这样写的: “在正式比赛中,由发球方确定首先发球员(首局比赛由双方裁判员商定),然后按一局接发制度循环。” 也就是说,每次发球都要由发球方决定是谁先发球——当然对方有权选择由本方的先手球员应战;而只要本方领先一分,发球权即归属另一方。这种轮转制度被称为“首局接发制度”。
举个例,当双方打成6平后,需要决定谁先发球,此时由发球方选边,那么先发的球员就要以右半区为主要进攻区域;随后下一句由接发方先发,如果上一局是发球方得分,则这一局的第一个发球权应由发球方继续拥有,直到该发球局结束为止。
又比如,一场比赛进行到12平时,需要交换场地,这时交换场边的标志物,而发球次序及两边区域不变。所以从技术层面上说,左右侧发球的选择取决于第一局的胜负,而上下半场的顺序是由双方选手在这个首局中确定的,与场上位置无关。比如你是正手位,对方则是反手位,这并不影响你首局结束后上半场是在左半区还是右半区发球。
发球和还击都必须明显地向上击球,令球呈上下运动,球被击中瞬间球心应高于比赛台面,在击球时球速应明显地向前。在双打中,一局比赛开始时,决定发球权的一方应先发球,对方接发球,在接下来的一分,对方发球,原始发球方接发球,任何一方都不允许连续发球。运动员须在其右半区发球和还击,和对方的右半区,如某一回合的最后一击是在运动员的左半区,则下一回合开始时他仍应站在自己的右半区发球或还击。
在一局比赛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先接发球。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接发球一方应交换站位,运动员应在每一方对区各站一次,该局余下时间按决胜局开始时原有的站位顺序发球和接发球。
发球开始后,发球方的球拍应首先击中球,然后球应从网上横过或绕过球网或它的支撑物击中接发球方场区。在双打中,发球应先后触及发球方和接发球方的右半区。发球时双方运动员不得移动直至发球被击回或者该回合结束。
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判发球方失分:
1、发球触网或没有击中球;
2、运动员有以下任何一种行为:
(1)发球抛出后没有被击中而落在地面;
(2)故意用球拍遮掩球,使对方及裁判不能看清球是否合法击出;
(3)在击球时或击球后,运动员或其穿戴的任何东两从场外侵入赛场(场外悬挂的任何物体除外)或地面上方最低2.50的上空,均判为从场外侵入。
(4)在一局中,运动员连续两次发球均被判发球违例,该运动员在该局余下的时间内不能再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