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非企业原因解聘?
一、非企业原因,包括哪些情况呢? 主要包括: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5.双方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非企业原因”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有何作用? “非企业原因”主要是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起到阻碍作用,即只有在排除上述五种情形外,用人单位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前文所述,因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不涉及补偿,所以本文仅讨论因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导致的劳动关系解除,这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是需要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同时,额外支付代通知金的。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非企业原因”符合前述规定中任何一种情形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仅支付部分经济补偿。